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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级法院执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
发布时间:2015-07-03   被阅读2633次

一、     市中级法院依法执行的鑫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六安市裕安区平桥乡工
业园金登路(金盛国际五金城与中国石油加油站之间)西侧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25027平方米(约 37.5亩)。土地证号为裕国用(2012)第C、S:9223号。该地块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投资环境优良。成交后土地过户涉及相关税费按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参考价:448万元。
二、 金安区法院委托金安区三十铺镇三叉河村石马组312国道南侧(市区东城
路与312国道交叉口向东200米)住宅房及其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建筑面积439.96平方米。参考价139万元。共三层,别墅型,精装修。
三、     浙东商贸城B区经营用房:1、解放路1号-2一层(148)面积150.74m2,
解放路1号-2二层(239)面积150.74m2,整体拍卖, 24000元/m2。2、叶集路1号一层(1311)面积310.06m2, 11000元/m2。3、叶集路1号二层(2203)面积270.75m2 9000元/m2。4、金寨路52号(1269)面积140.03m2 12000元/m2。(其中1、2、3号标的可以连体经营)。
展示、咨询、登记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
注意事项:1号标的保证金50万元汇入: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财务装备处,开户行:安徽省徽商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账号:000000601003400000414
有意竞买者请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来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联系电话:3322680   18905647390   1396626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