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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4日房产拍租、车辆、白酒拍卖会
发布时间:2015-07-03   被阅读2888次

受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委托,定于2015年2月4日15时30分在六安市招投标中心二楼开标厅举办六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拍(卖)租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租标的及参考价:
1、六安市东大街原房地产大厦(1-5层),出租面积2326m2,  年租金58.8万元,出租期限8年。
2、解放路浙东商贸城B区1-1号门面房,面积467m2,年租金21.2万元,出租期限5年。
3、明珠广场B区综合楼(白云商厦四单元)705-708室,面积870m2, 年租金13万元,出租期限3年。
4、解放路豪门花园1号楼1-3-1商铺(第三层),面积307m2,年租金5万元,出租期限1-3年。
5、龙河东路华景园小区1#楼5层住宅一套,面积81 m2 ,年租金7200元。出租期限3年。
以上标的详细租赁条款见委托方拟定的招租公告及租赁合同。
6、白酒一批:华皖明坛(1*4)380箱,457元/箱;宣酒五年(1*4)745箱,208元/箱;海之蓝(1*9)124箱,1188元/箱;古井原浆(1*6)260箱,567元/箱。
7、车辆拍卖:宝马BMW525LI轿车,2013年9月入户,24.5万元,皖N00229桑塔纳2000轿车,2003年11月入户,7000元,皖N90109奥迪轿车,2009年6月入户,8.6万元,皖NJZ001三菱帕杰罗越野车,2007年9月入户,1.79万元。
二、拍(卖)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拍(卖)租标的展示时间:2015年1月20日时起至2015年2月3日17时止。
2、拍(卖)租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参与竞(买)租应当办理的手续。
1、竞(买)租保证金。有意竞(买)租人,请于2015年2月3日17时前缴纳保证金:1号标的20万元、2号标的5万元、3号标的3万元、4号标的1万元、5号标的2千元、6号标的3万元、7号标的2万元至六安市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户名:六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账号:347280000018010129516)。如竞(买)租不成,保证金于拍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905647390刘经理   0564-3322680